
3月21日,市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李锷主持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关于<湘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议意见的报告(草案)》。
全委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了《湘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规》)的编制情况。我市于2019年8月正式启动《总规》编制,目前《总规》成果已完成社会公示、修改完善和专家评审,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委员会认为,《总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对接上位规划,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及“四区一地一圈一强”战略,对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进行统筹安排和总体部署,基础工作扎实,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成果质量较高,符合国家编制要求,实现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是湘潭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保障。
委员会建议,要确保要求传导到位,加强对县(市)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把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逐级传导到下位规划;要加强重点片区研究,加强对湘江科学城、兴隆湖创新中心等重点片区研究,为项目落地提供足够的用地空间保障;要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严格按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规划管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规划实施情况,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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