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志华带队,市人大环资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潭常审字〔2023〕3号)办理情况开展跟踪督办。
在湘潭县谭家山镇红星村,督办组实地查看了湖南闽企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养猪场排放废水、废气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该公司已清栏生猪,无新的污染源产生,且已聘请专业环保公司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正常运行。在湘潭大学周边,督办组实地查看了私人养殖场污染环境被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该养殖户已对畜禽粪便、污水等进行处理,完成了整体搬离。在碧泉湖公园,督办组实地查看了公园内环保设施没有正常运行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市城发集团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走立项流程,争取尽快将环保设施完善好。督办组还通过现场交流,了解审议意见问题清单中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
游志华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严格项目环评审批、采用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加强监管与服务等方式,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并有效防止问题反弹,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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