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实施新《代表法》座谈会
推动新时代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4月2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五级人大代表开展座谈交流,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进一步凝聚共识、加深理解、大抓落实,推动新时代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激扬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建荣,秘书长成秋兴参加。
《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今年3月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这是《代表法》实施33年来的第四次修改,也是增加和修改条款最多的一次。
座谈会上,11位国、省、市、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结合各自履职实际,围绕“改了什么、为什么要改、怎么落实”,分享了学习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的认识和体会,并就下一步如何依法履职尽责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李激扬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改的《代表法》,是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各级人大代表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以高度自觉抓好新修改的《代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对标对表、把握法治要求,让代表行权有遵循、履职有保障、作为有动力。要严格对标、深学笃行,以更高标准扛牢人大代表各项职责使命,更加注重履行政治责任、更加注重依法履职行权、更加注重密切“两个联系”、更加注重提升履职能力,以过硬的履职素质、扎实的能力水平、优良的作风形象,更好为人民履职、为国家服务。要真抓实干、夯基固本,以严实作风推动新时代全市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推动新修改的《代表法》高水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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