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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者:webadmin 作者:大会秘书处 来源:大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6-01-19
(
2016年1月15日湘潭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湘潭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廖迪文院长所作的《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
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着力维护我市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湘潭、法治湘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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